(1)土地補償費
土地補償費是征地費用的首要部分,是國家締造征收土地時,為補償被征地的團體和農人所付出的關于土地的補償費用。
(2)組織補助費
組織補助費是為組織因征地構成的村莊剩余勞動力的補助費用和原土地使用人的經濟損失而向其付出的金錢。
(3)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等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規范,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則。
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規劃:地上附著物是指依附于土地上的各類地上、地下建筑物和構筑物,如房子、水井、地上(下)管線等。青苗是指被征收土地上正處于成長階段的農作物。
城郊戔戔的菜地選用“征收”方法:征收城郊戔戔的菜地,按照國家有關規則繳納新菜地開發締造資金。
城郊戔戔菜地的內在:城郊戔戔菜地,是指連續3年以上終年種菜或飼養魚、蝦的產品菜地和精養魚糖。
(4)暫時用地補償
暫時用地補償選用“征收”的方法:征收暫時用地,應當與村莊團體經濟組織簽定暫時用地協議,并按該土地前3年平均年產值逐年給予補償。但暫時用地逐年累計的補償費最高不得超越按征收該土地規范核算的土地補償費和組織補助費的總和。
文章來源:http://www.jugaols.com